武汉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告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
(1)J.M、MPA、MPAcc、MTCSOL:在录取限额内由学院自定。请近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GCT总分》=180,专业课分》=90。其它专业GCT总分》=186,专业课分》=90。合格生源充足的院系依专业招生限额须提高复试分数线(按GCT总分排名);合格生源不足的院系不得低于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最终复试分数线以院系通知为准(院系联系方式附后)。
(3)以上各类别参加复试考生数一般为录取人数的120%(按联考成绩排名)。
2、复试内容: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考核形式院系自定。重在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政治理论一般要求及格,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工作时间:
报考院系。
4、复试费用:按学校财务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样表见附件)。该表须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条件无学位要求的不需提供学位证书)。
2、各学院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最终取消学习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结合学科特点,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择优录取。政治理论考试及复试成绩合格才能录取。
2、录取限额:
(1)J.M、MPAcc、MPA、MTCSOL分别为200、80、120、50。各专业学位在录取限额内可根据拟录取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平均分在全国的排名情况决定实际录取人数。另J.M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比例、MPA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录取限额的20%。
(2)高校教师:计划单列的专业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高等教育学(含国防教育/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招生人数分别为20、30人,其它每个专业均为5人。总限额100人。
3、调剂录取:
(1)J.M、MPAcc、MPA、MTCSOL等四类专业学位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接收调剂考生的成绩必须高于我校考生的复试分数并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我校各专业学位是否接收调剂录取生源由相关院系根据本校生源人数、考试分数等情况决定。
外校调剂考生必须承诺成绩和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如网报信息与提供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2)高校教师: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受调剂生源;不能进行跨校调剂录取。
四、其它事项
1、复试结束后三天内招生院系将上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2、参加复试后未录取考生尽早做好调剂录取的准备。
附:1、
各专业学位院系联系方式.doc
3、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doc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